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来源:成都市肖家河街道
2016年05月17日 18:05
办证指南 | |
项目名称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
办理窗口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受理对象 | 户籍地为辖区本地户口居民,夫妇合计只生育或依法捡抱养一个子女的,且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
承诺时限 | 即办件 |
申请材料 |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夫妻合影照免冠一寸标准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标准照片两张) | |
3、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 |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5、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其中之一【1、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工资单(由单位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请表(由原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生部门提供或者存放于办理人的人事档案中,提取的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3、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证明(由原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生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未曾发生过变动,只需提供一方的证明 | |
6、视本人情况按计生部门要求另需提供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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