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服务
来源:成都市肖家河街道
2016年05月17日 18:05
办证指南 | |
项目名称 | 生育登记服务 |
办理窗口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受理对象 |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地为辖区本地户口,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 |
承诺时限 | 即办件 |
申请材料 |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双方一人两张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 |
3、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提供第一个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口簿有第一个子女的信息可不提供) | |
4、视本人情况按计生部门要求另需提供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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