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医疗机构)

来源:成都市肖家河街道 2016年05月17日 18:05
办证指南
项目名称 排污许可证(医疗机构)
办理窗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对象 辖区内医疗机构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批注:经现场核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现场给予整改意见书,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 1、工商核名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有权证号、监证号),产权证上用途必须为非住宅,地址如不一致须出具派出所的地址变更证明
3、医疗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租房合同复印件(签订合同地址必须按房产证地址如实详细填写)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危废处理合同复印件1份
7、相关申请项目应修建废水处理池
8、视本人情况环保管理部门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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