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道
2016年06月29日 13:01
办证指南 | |
项目名称 |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
办理窗口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受理对象 | 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批注:经现场核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现场给予整改意见书,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
申请材料 | 1、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
备注 | |
1、所有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提供的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并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 |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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