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道 2016年06月29日 13:01
办证指南
项目名称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窗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对象 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批注:经现场核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现场给予整改意见书,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3、经营场地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需提供:①购房合同复印件;②预售房许可证③);
4、申请单位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及健康证明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备注
1、所有申请材料应用A4纸(布局图纸尺寸除外)打印一式两份,提供的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并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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