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道
2016年06月29日 13:01
办证指南 | |
项目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 |
办理窗口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受理对象 | 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批注:经现场核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现场给予整改意见书,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
申请材料 | 1、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网站或者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
备注 | |
1、所有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尺寸除外)一式两份,提供的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并且加盖企业公章,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 |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补证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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