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7年11月22日 18:29

一、背景和意义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15年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关键年、攻坚年,我市企业达标考评任务还十分繁重,为切实推进今年达标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我委制定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一是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范围的通知》(川交安便﹝2015﹞44号)要求;二是确保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有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尽可能按车辆拥有多少和企业规模大小的顺序安排达标考评工作。同时,按照交通运输厅意见,对于未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范围的小微企业,积极研究通过提高企业年审条件等措施,切实开展企业“关、停、并、转”工作,促进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通知》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强化了责任意识、明确了重点任务、确立了考核机制。

(一)强化了达标考评责任意识。为了提高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觉性,为了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相关业务处室能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通知》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明确了达标考评重点工作任务。《通知》明确了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重点任务,主要推进汽车客运站、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细化了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达标考核范围。

(三)确立了达标考评工作考核机制。《通知》提出了市交委将根据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解读机构: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解读人:安全监督处董非凡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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