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保障市民安全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2月12日 17:24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公安刑侦部门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委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

为加强疫情期间侵财案件打击工作,成都刑侦部门按照市局关于“提级办理、快侦快破、依法打击”的要求,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牵头组织分(市)县优势警力,依法打击利用疫情诈骗、盗抢涉疫情物资等违法犯罪,确保疫情期间全市社会秩序稳定。

发挥优势,提高破案效率。

市局刑侦部门充分依托反诈中心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采取直接组织、扁平化指挥模式,通过线上指挥区(市)县、派出所两级部门快速反应,提高打击破案效率。

牵头属地,依法严厉打击。

市局刑侦部门牵头属地分(市)县局对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集中研判,对涉案电信流及资金流开展落地查证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疫不法分子。1月23日至今,全市刑侦部门共破获35件涉疫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典型案例

一、刑警支队联合郫都分局侦破全省首例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

2020年1月30日13时,简阳市公安局贾家镇派出所接陈某报警称:本人在微信上购买口罩,被人以支付宝、微信付款的方式诈骗6500元。市局刑警支队及时介入,组织开展案侦工作。2020年1月30日,在郫都区清江三街某地一居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任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用手机1部。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任某对在网上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任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刑警支队联合金牛分局侦破虚假购买口罩案

2020年2月4日19时许,金牛区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接到白某报案称:其在网上采购口罩时与一个微信名叫“绍奎”的人进行联系,通过微信给对方转账7500元人民币后,对方将其微信屏蔽,白某发现被骗。2月5日,刑警支队迅速组织开展案侦工作,经信息研判,突出嫌疑人赵某,并迅速在武侯区某酒店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经审查,赵某对使用他人微信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假借疫情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请大家提高警惕,切勿随意转账。

一、常见诈骗套路如下:

(一)虚假售卖防疫物资。诈骗分子在网络上散布可以帮忙购买到特效药或者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医疗用品的信息,有人上钩以后以先付定金再发货为由要求转账汇款,买家付款后便被立即拉黑。

(二)以捐赠名义实施诈骗。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手机等平台冒用慈善机构等部门的名义,发布“献爱心”捐赠的链接、短信等虚假信息,利用大家的同情心实施诈骗。

(三)谎称亲友染病实施诈骗。诈骗分子利用QQ、手机等工具冒充亲友,称患病被隔离,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缴“治疗费”“住院费”进行诈骗。

(四)以退改票为由实施诈骗。诈骗分子散布机票、火车票等退改签虚假信息,诱导用户点击木马网站链接,从而获得受害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二、警方提示,疫情期间,请各位市民牢记以下几点:

(一)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轻信个人的兜售行为,在无法确信能够收到所购物品前,切勿将货款直接转入卖方个人账户。

(二)收到陌生短信要慎重,切莫随意点击短信中的链接,更不要向其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密码、验证码,若提出转账要求,务必一律拒绝。

(三)医疗、交通、公安机关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提供银行卡号、支付账户、付款码等信息,更不会索要钱款。

(四)爱心捐助要认准正规捐助渠道,切勿轻信个人。

(五)遇到问题切记多核实、多求证,提高警惕,识骗防骗。

广大市民,在全国各地抗击新冠病毒之时,请警惕非法牟利骗局,爱心捐赠要认准正规捐赠渠道,谨防利用疫情进行电信诈骗。如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公安机关正告有不法企图的人员,任何利用疫情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局机关将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看度记者:郎巍

编辑:陈漫

责任编辑:叶升芃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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