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整治货车“改装改型” 莫让货车变“祸”车!
2022年12月27日8时许,成都交警五分局根据群众线索反映:称在某单位大院内有涉嫌非法改装的货车正在进行装卸并准备运输,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出动,在成华区某测试技术研究院内一施工现场挡获两辆涉嫌非法改装的轻型自卸货车。经了解,该单位要进行屋面防水改造,将该项目交给北方一建建设集团完成。北方一建建设集团工作人员杨某系本次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由于有改造产生的废弃防水布材料需要外运,于是该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某联系雍某、何某用自卸货车转运拆除的废弃防水布材料。12月29日凌晨5时左右,驾驶员雍某、何某驾驶车辆进入该单位院内进行装载,在装载过程中被交警五分局民警现场挡获。

经调查,两辆车分别是川RG7***号“嘉龙牌”轻型自卸货车,车辆所属南充祥皓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雍某(男,50岁,南充市人)。云RG7***号“大运”牌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何某(男,43岁,南充市人)。民警现场对车辆检查发现,两车为了能多运输物品,均存在车辆货箱加装栏板的行为。其中雍某驾驶的川RG7***号“嘉龙牌”轻型自卸货车,是其本人联系电焊工自行加装的可移动拆卸栏板,经过改装车辆的栏板加高了40CM左右;而何某驾驶的云RG7***号“大运”牌轻型自卸货车,是在郫都区一家电焊作坊加装的固定栏板,货车车厢加高40CM,车厢长度加长了60CM左右。

交警五分局办案民警根据何某提供的线索于12月29日下午来到位于郫都区犀安路的中夏建设停车场内查找到了该车私自加装的“电焊作坊”,通过对“电焊作坊”老板周某询问调查,发现周某非法改装货车的线索,且该作坊无任何的合法经营许可证。交警五分局办案民警联系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郫都支队四大队来到现场,并现场移交该案件。目前,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郫都支队已对该作坊涉嫌非法改装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成都交警五分局对雍某、何某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200元罚款处罚,驾驶证记1分,并责令车辆恢复原状。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对该涉嫌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作坊经营负责人周某将作出3至5万元罚款的处罚。对用车施工单位北方一建建设集团由成华区道安办牵头区住建交局、区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下一步成都交警将持续加强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查处,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导货运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丰海
编辑:何佳昕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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