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 成都出台《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08月06日 21:10
摘要: 将于10月1日施行。

8月6日,成都出台《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十一章七十六条,分别从总则、生态本底、空间格局、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低碳生活、价值转化、安全韧性、可持续发展、监督检查以及相关附则等对成都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阐释。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进行了制定,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工作遵循。

行走在公园城市的绿林中

筑牢生态本底

构建山水林田湖城为一体的生态基础

生态本底方面,《条例》明确,成都市将依托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天府绿道、天府蓝网以及全域公园体系等构建山水林田湖城为一体的生态基础。至203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三,森林质量逐年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五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林荫路推广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五。

空间格局方面,《条例》指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山水林田湖城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推动跨越龙泉山发展,形成一山连两翼的空间格局和一心两翼三轴多中心的网络化市域空间结构。

锦城湖公园

同时,公园城市风貌管控应当强化城市天际线规划管理和南北城市轴线、东西城市轴线、龙泉山东侧沱江轴线沿线景观风貌塑造管控,科学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建立以中心城区、东部新区为重点的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设形态和色彩管控体系,塑造望山观水、透风见绿、簇群错落的高品质城市空间风貌。

坚持以人为本

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彰显成都人文魅力

《条例》明确,公园城市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核心,立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造劳有厚酬、闲有雅乐,学有优教、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颐养的幸福美好家园。

要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集设计、研发、生产、消费、生活、生态多功能于一体,整合产业、技术、品牌、市场服务,促进生产、生活相融发展,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由产城人向人城产转变。

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围绕污染防治、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建设绿色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应当结合创建世界文创名城、世界旅游名城、世界赛事名城和国际美食之都、国际音乐之都、国际会展之都,培育创意城市场景、全域旅游场景和国际交往场景,推动天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成都人文魅力。

彰显人文魅力大邑安仁古镇

践行低碳理念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

制度上,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践行低碳理念,建立低碳制度体系,完善碳排放考核机制,引导构建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城市碳达峰和碳中和。

教育上,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低碳知识融入到相关课程中,培育儿童及青少年的低碳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观念。

城市建设上,本市新建建筑应当百分之百落实绿色建筑执行等级要求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交通出行上,到203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车出行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低碳交通出行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五。

在价值转化方面,成都市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开放空间多元营运,依法以商业收益反哺运营维护;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合作开发乡村资源,推进人才、资本等要素下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以建成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为战略目标,成都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社会、经济、文化、资源、环境、生活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探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突出生态型、高质量、人本化、有韧性的可持续发展特质,努力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

看度记者:何泽曦 冯天赐

版面编辑:孙雨彤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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