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成都成华出台38条政策措施
近日,成都市成华区印发《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系列助企惠企政策,立足成华实际,出台38条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据了解,38条政策措施涵盖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帮助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等8个方面。
在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方面,成华区将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在成华区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区属国有公司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范围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
在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方面,以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目标,对列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最高120万元补贴。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帮助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方面,除了通过落实国家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降低服务业企业经营成本,还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2022年成华区新增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2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成都市且规模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200亿元(含)、500亿元(含),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文旅行业加速恢复,继续落实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暂退比例为100%。对新评为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的,按照投入资金比例、示范带动作用等绩效,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补贴。对3A级以上旅游景区自主实施的新(改)建停车场、游客中心、游步道等,按当年项目投资建设经费的10%给予景区建设实施的文旅企业(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除外)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市场主体扩大项目投资方面,《办法》从加强项目资金和要素保障和支持企业增加投资两个方面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办法》鼓励工业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此外,《办法》还在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企业要素保障、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方面明确了办法与路径。
版面编辑:孙雨彤
责任编辑: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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